广东东莞东莞市中和邦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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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大朗分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大朗镇银朗南路***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号窗口 邮编:******项目名称:东莞市******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水平红荔西区四巷**号建设单位:东莞市******环评机构:广东清慧******项目概况:东莞市******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水平红荔西区四巷**号(北纬**°**′**.**″,东经***°**′**.**″),主要从事机壳、马达外壳、机箱和弹片的加工生产。项目总投资为**万元。项目的占地面积为****m*;建筑面积为****m*,预计年产机壳**万个、马达外壳**万个、机箱**万个和弹片***万张。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机制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金属碎屑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自然沉降下落至收集槽中,车间空气质量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要求;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厨房油烟拟采用油烟净化器除油烟工艺对其进行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标准后高空排放。
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引至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边角料******处理;中转物交供应商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项目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使得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公众参与情况:否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单位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