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房山云居寺文物管理处旅游景区提升改造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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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景区提升改造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BJHQ-****-****;
*.采购人名称:房山云居寺文物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水头村南;
*.采购人联系方式:梅先生 ***-********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凯旋大街建设路**号-C****;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先生 ***********;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示内装修、外装修、屋面装修、电气、给排水、及暖通工程等全部施工工作的监理。
项目预算金额:***,***.**元。
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采购用途:工程监理;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
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拟任项目总监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有效监理工程注册证书,具有能够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及总监任命书;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磋商文件均须由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至下午**:**(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东关仁德医院斜对面红绿灯东北角院内(北******);
**.磋商文件每本人民币***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磋商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东关仁德医院斜对面红绿灯东北角院内(北******);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先生 联系方式:***********;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采购专栏(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发;
**.磋商公告公示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