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关于光毒性检测仪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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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简要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 三、 采购项目名称: 仪器更新经费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光毒性检测仪***台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该仪器皮肤光毒性实验检测仪是医学毒理学研究的最新设备,设备原理是采用稳定的紫外线波长,特定的UVB光源来确定光对皮肤的损伤以及对药效的评估,继而测定暴露于紫外线下所引发的皮肤毒性反应;适用于医疗保健、公共卫生、劳动保护、日用化妆品产业等科研领域,可用于动物皮肤毒性实验。 经调研,目前市面上专业生产皮肤光毒性实验检测仪设备的生产厂家中只有天******一家企业能够满足自动化程度好、精度高的要求,有环境温湿度、和动物体温检测功能,有志愿者人前臂实验功能,紫外光照射时间自动测算并执行,一次可同时照射*只豚鼠或*只家兔,并设有自动控制时间的消毒装置,确保检测效果。目前市面上尚无同类机型能够满足此次采购项目的要求。 故我院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天******的HOPE-MED ****B型皮肤光毒性实验检测仪,预算经费**万元。 八、 拟定供应商: *、拟定供应商名称 天****** *、拟定供应商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中北工业园丰光路**号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汤鋆副主任技师浙江省疾控中心俞传明浙江工业大学教授莫卫民浙江工业大学教授葛尔宁浙江中医药大学教授金大智杭州医学院研究员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该院调研情况属实,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光毒性实验检测仪只有天******生产,故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因此建议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十、 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联系人: 陈艳燕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滨江区平乐街***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 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 传真: ****-******** 地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号附件信息:单一来源论证签到表.pdf***.* KB单一来源专家论证.pdf***.*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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