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关于选派2019年第二批赴国外访学教师的通知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师资队伍的国际化水平,学校决定选派第二批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赴国外访学,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一)基本条件应符合《北京工商大学教职工进修管理办法(试行)》(北工商校发〔****〕**号)的条件要求。 (二)年龄为**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三)一般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近*年教学、科研成果突出。 (四)英语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听说读写能力和良好的专业英语沟通能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托福成绩**分(含)以上(*年内有效); *.雅思成绩*.*分(含)以上(*年内有效); *.参加BFT高级考试成绩合格(*年内有效); *.参加北京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国外访学外语考试成绩**分(含)以上(*年内有效); *.参加WSK考试成绩合格(*年内有效);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英语培训并获高级班结业证书。 (五)具有公派进修访学*个月(含)以上经历的教师,原则上本次不再派出。 二、选派程序 (一)个人申请。教师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北京工商大学教职工进修申请表》。 (二)单位推荐。单位应按选派条件认真组织推选,推荐人数最多不超过*人。 (三)学校遴选。学校根据教师自身条件、学校学科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需要择优选派。 (四)签订协议。派出教师与学校签订国(境)外进修培训协议。 三、访学时间和选派名额 (一)访学时间:*个月或**个月。 (二)选派名额:**人(*个月*人,**个月*人)。 四、访学国家 访学国家原则上应选择北美及欧洲等教育发达地区。访学学校及导师由教师本人自行联系。 五、访学费用及待遇 按照《北京工商大学教职工进修管理办法(试行)》(北工商校发〔****〕**号)规定执行。 六、管理与考核 (一)访学教师须按照学校人事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财务处的相关规定办理出国的相关手续。 (二)机票定好后,访学教师须及时向学校人事处报告访学启程时间。 (三)访学教师须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自觉履行与学校签订的国(境)外进修培训协议,按照访学计划积极参加教学科研活动,定期向人事处汇报学习和研究情况,访学任务结束后,按期回国。 (四)访学教师须在回国后*周之内到人事处报到。回国后*个月之内向人事处提交访学学校颁发的进修证书或证明信复印件、****字以上的中文访学总结、*张以上与访学工作相关的电子版照片、访学期间按要求发表的论文。 (五)访学教师须在回国后*个月内,至少在学校或院系举行一次学术讲座,并将讲座相关资料发给学校人事处备案。 (六)学校将综合考评每位访学教师的访学成果,考评结果将作为本人年度考核结果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七、报名时间 请各单位于****年*月*日前将《北京工商大学教职工进修申请表》、《****年度北京工商大学教师赴国(境)外大学访学进修汇总表》及英语成绩证明原件(至报名截止日,证明需在有效期内)报学校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cn。 联 系 人:王鑫鑫 联系电话:******** 地 点:阜成路校区综合楼***室 附件: *.北京工商大学教职工进修申请表 *.****年度北京工商大学教师赴国(境)外大学访学进修汇总表 人事处 ****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