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市区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宣传项目(E)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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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名称: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二.单一来源编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市区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宣传项目(E)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六.申请理由:为了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浓厚经常化创建文明城市的氛围。七.拟定供应商: *、拟定供应商名称:******八.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廖彩霞高工丽水市中心医院戴勇高工丽水市妇幼保健院童舜海高工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人员对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为了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浓厚经常化创建文明城市的氛围,需要在指定点位(宇雷路与丽阳街西北角(奥江南餐厅)电子显示屏)进行政府公益广告等宣传,该点位广告业务已由******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专家组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九.其它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同时抄送同级财政监管部门。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联系人:谢勇华联系电话:****-*******地址:丽水市花园路*号*、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联系人:柳先生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丽水市北苑路***号附件信息:市区电子显示屏 ***.******.***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