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即墨区人民法院关于青岛市崂山区海川路1号13号楼102户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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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在******青岛分行与毛春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对被执行人毛春芳名下的位于即青岛市崂山区海川路*号**号楼***户房屋进行拍卖。本院依法委托淘宝网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拍卖标的:青岛市崂山区海川路*号**号楼***户房产拍卖标的权属所有人:毛春芳拍卖机构:淘宝网瑕疵告知:房屋现有人居住,因系本辖区外房屋,本院不负责腾迁,买受人需到房屋所在地法院申请腾迁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与承办人联系。特此公告。 二O一九年三月十六日青岛市崂山区海川路*号**号楼***户房产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