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延吉市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处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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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处理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延建设*******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吉市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处理工程已由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延市发改【****】**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延吉市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处理工程勘察、设计。 (*)建设规模:总投资****.**万元;新建污泥集中处理车间*座,***t/d(含水率**%),包括厂房、设备及配套公用工程等。同时,更换原有污泥脱水间的设备。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中标人中标后对中标方案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并完成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编制、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招标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提供工程技术标准、设备技术参数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等)、岩土工程详细勘察。 (*)标段划分:*个。 (*)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工程建设地点:延吉市区东部,溪洞火车站南侧,布尔哈通河下游北岸,延吉市污水处理厂院内。 (*)成果提交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环境卫生工程(含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给水排水公用设备师)或给排水高级工程师,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或岩土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需具备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环境卫生工程(含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外省入吉企业在吉林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号文件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企业备案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 网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 时,下午**:**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购买招标文件。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或带二维码的复印件盖鲜章)、联合体协议书(如有)、项目设计负责人及项目勘察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所有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和加盖公章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提供在“吉林省建筑市场建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网址上公布的企业相关信息证明截图(企业、项目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否则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开/截标地点)为:延吉市政务中心六楼开标*室(延吉市河南街***号)。 (*)未购买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申请人须在开/截标时间前,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办 公 地 址:延吉市爱丹路***号 联 系 人:洪部长 联 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办 公 地 址:延吉市人民路****-****号 联 系 人:李工 联 系 电 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延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延吉市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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