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拟对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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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昆山环保局拟对江苏中信******研发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至****-**-**(*个工作日)。联系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号昆山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楼五层D区**号环保窗口(******)联系电话:****-******** / ****-********传 真:****-********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项目名称 江苏中信******研发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 江苏中信****** 建设地点 昆山市陆家镇丰夏路北侧、华阳路西侧 环评机构 常****** (证书编号:B****) 项目概况 公司为进一步扩大光伏产业市场并迅速占据主导地位,公司拟投资****.**万元开展研发中心项目,项目拟在昆山市陆家镇丰夏路北侧、华阳路西侧扩建一栋研发大楼,共*层,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进行人工智能跟踪系统、水上漂浮光伏跟踪系统、太阳能热发电定日镜系统、BIPV(建筑一体化)厂房及绿色能源装配式建筑的研发,本次研发项目不涉及量产,待研发成果验证成功后,再行申报量产部分环评,研发项目样机试制所需原材料从原有项目中调剂,研发项目不涉及原有项目产能的变化,全厂产能不变。根据《江苏省太湖流域战略性新兴产业类别目录》(****年本),本项目为“**.大型清洁高效发电装备、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装备、新型智能输配电装备制造”,属于太湖流域战略性新兴产业类别目录。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根据我国环保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对你公司在昆山市陆家镇丰夏路北侧、华阳路西侧,投资****.**万元,进行人工智能跟踪系统、水上漂浮光伏跟踪系统、太阳能热发电定日镜系统、BIPV(建筑一体化)厂房及绿色能源装配式建筑的研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以下审批意见: 一、同意你单位按申报内容建设,未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延伸污染作业,不得有生产废水外排。 二、生活废水必须与市政污水管网接管。 三、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声功能区标准,白天≤**分贝,夜间≤**分贝。 四、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五、必须按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所提各项环保措施,在设计、施工过程中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的要求落实。 六、建设单位应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其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公众参与情况相关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