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鹤峰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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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国土挂告字[****]**号
经鹤峰县人民政府批准,鹤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宗地编号**-**-***宗地面积(㎡)****宗地坐落燕子镇新行村出让年限**年、**年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商服、住宅投资强度万元/公顷保证金(万元)**.**起始价(万元)**.**加价幅度(万元)*保障性住房比例*%(商品房开发)停车泊位(泊位/户)*挂牌开始时间****年*月**日*时**时挂牌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拟出让地块的商住比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应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应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在****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该两幅地块挂牌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上述挂牌出让地块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转作竞得地块的土地出让金。
(二)上述挂牌出让地块为土地征收后现状挂牌出让,土地出让以后的建设必须符合城建规划及规划设计的有关要求。
(三)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告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鹤峰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朱红艳 向俐波
联系电话:****-******* ****-*******
鹤峰县国土资源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