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湖北欣福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再生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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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令第*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为充分了解湖******再生塑料颗粒项目周边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意见,更好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告。一、公示内容湖******租赁位于老河口循环经济产业园内的湖******生产厂房,建筑面积*****m*,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建设年产*****t再生塑料颗粒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三条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分别为废旧塑料薄膜再生颗粒生产线(主要成份低密度聚乙烯LDPE)、废旧编织袋再生颗粒生产线(主要成份聚丙烯PP)和生活日用品废旧塑料再生颗粒生产线(主要成份高密度聚乙烯HDPE)。本项目原材料来源于市场上回收的废薄膜、废编织袋和生活日用品(塑料餐、厨用具、卫生设备、洁具、塑料服装及日用塑料装饰品等)产生的废塑料。不包括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等塑料类危险废物;不回收主要成份为聚氯乙烯、聚苯乙烯的废塑料。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注意事项公众可对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提出建议或意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一级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①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②对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公示时间及方式:公示有效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的**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以及政府环保部门反映。(*)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电话:襄****** ****-*******电子信箱:****** (注明“欣福伟塑料”)(*)建设单位:湖****** 联系人及电话:胡 总 ***********附件*:《湖******再生塑料颗粒项目》(全本)附件*: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