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东莞禾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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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寮步分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寮步镇勤政路*号 邮编:******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敬业一路**号 建设单位:******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敬业一路**号(北纬**°**′**.*″,东经***°**′**.*″),主要从事环保设备的加工生产。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项目占地面积****m*,建筑面积****m*。生产环保设备***套/年。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员工不在项目内就餐,故没有相关厨房油烟产生及排放。
项目将外购回来的原料通过剪板机、切割机、激光切割机进行开切成所需尺寸,过程中回产生少量边角料;开料后原料通过折边机、钻床、法兰机等设备进行机制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边角料。以上金属碎屑颗粒较大,质量较重,可通过自然沉降下落到收集槽内,不会飘散在空气中形成粉尘。项目应切实注意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给工人配备必要的劳保防护用品,确保车间空气质量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要求。
项目激光切割、焊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烟尘,该类废气产生量较少,通过加强机械通风,未超过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项目生产过程中没有使用生产用水,故没有相关废水产生及排放。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再经市政管网引至东莞市寮步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则对纳污水体的影响较小。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边角料,项目包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项目将以******回收处理。
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项目通过采取减振、降噪等措施,可使项目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即边界噪声昼间≤**dB(A),夜间≤**dB(A),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公众参与情况:无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公司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