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朝阳南票区温馨小区维修改造工程(一期)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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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票区温馨小区维修改造工程(一期)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发布时间:****/*/**】【我要打印】【关闭】中标通知书南票区温馨小区维修改造工程(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工程编号 ******TP********* 工程名称 南票区温馨小区维修改造工程(一期) 标段编号 ******TP*************** 标段名称 南票区温馨小区维修改造工程(一期)二标段 建设单位 葫芦岛市南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填报单位 葫芦岛市南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类别 施工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公示开始时间 ****年**月**日公示结束时间 ****年**月**日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葫芦岛市·葫芦岛市建设地点 葫芦岛市南票区温馨小区拟中标单位信息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中标金额 中标候选人情况候选人排序 第一候选人第二候选人 第三候选人单位名称 ******葫芦****** 朝阳市******项目负责人 杨国辉李建勇 赵延庆注册资格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证书编号 **************** ******** 投标报价 *******.******元*******.******元 *******.******元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合格合格 合格企业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评审得分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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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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