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交易公告】南浦溪镇库尾垄抗震安居小区配套用房(17号楼)一至四层招租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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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浦溪镇库尾垄抗震安居小区配套用房(**号楼)一至四层招租公告
受泰顺县南浦******的委托,将南浦溪镇库尾垄抗震安居小区配套用房(**号楼)一至四层对外公开招租(*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方:
单位名称:泰顺县南浦******
二、南浦溪镇库尾垄抗震安居小区配套用房(**号楼)一至四层的基本情况:
南浦溪镇库尾垄抗震安居小区配套用房(**号楼)一至四层出租房屋面积约****平方米,具体以看样时的实际面积为准(详见竞价须知)。房屋座落所在层数出租房屋面积(平方米)起始价(年租金)(万元)备注南浦溪镇库尾垄抗震安居小区配套用房(**号楼)一至四层约*****.**不设保留价 三、招租标的底价及交易方式:
*、南浦溪镇库尾垄抗震安居小区配套用房(**号楼)一至四层招租竞价起始价以列表为准,不设保留价。
*、本项目租赁期为*年,一年为租金的一个支付周期。承租人必须在每个周期起始年的*月*日前进行全额支付本周期租金。
四、交易方式:按现状公开竞价方式招租。
五、报名人条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好的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六、其他事项:*、承租人应当保证在本项目竞价成功后用于来料加工。*、店面装修不得变动房屋主体结构; *、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权。*、受让人承租期间,不得出现高污染、高噪音,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情况。
七、报名时间及报名事项:
****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时止(工作时间),有意向者,如为自然人的须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法人的须提交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单位公章;其他组织的须提交组织的有效证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及单位盖章向泰顺县南浦******报名。委托办理的,应同时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的身份证明。
报名时须交纳保证金*****元人民币,缴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上午**点,以缴纳到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账户为准。
开户名称: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开户机构:建行温州泰顺支行营业部,账号:********************
八、竞价时间和地点:
本次租赁权竞价会定于****年*月**日下午*点**分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会议室。
九、本次租赁权竞价******主持,代理佣金由出租方和承租人承担 (详见须知)。
十、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室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叶先生;
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