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松阳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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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松土告字[****]**号
经松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松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铺门小区二期宗地面积:*****.*平方米宗地坐落:松阳县西屏街道大路口村南面,铺门小区一期东北面,距县城太平坊路东端*.*公里,县城至三都乡公路从本项目的北面自西向东绕过,小区东南面为三都源坑。出让 年限:**年容积率:*.**≤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安置房等其他住房用地投资强度:*万元/公顷保证金:****万元土地估价备案号:*******BA****现状土地条件:现状条件拍卖起始价:*****万元加价幅度:*万元备注:*、土地用途:分别为商业(批发零售用地)、住宅(安置房等其他住房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商业(批发零售用地)**年、住宅(安置房等其他住房用地)为**年。 *、加价幅度:拍卖师可以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加价幅度。 *、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有拖欠土地出让金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县城环城西路***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县城环城西路***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分 在 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县城环城西路***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申请人竟得土地使用权后,******进行开发建设的,******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若非松阳县房地产开发企业竞得该用地的,须在松阳成立具有******进行开发建设。
*.土地出让金要求在成交后三十日内一次性交清;
*.其他事项详见松阳县铺门小区建设项目(二期)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及松政办发[****]***号、[****]***号文件和拍卖须知等拍卖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县城环城西路***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 系 人:杨女士、王女士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专项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松阳县延庆信用社(行号:************)
银行账户:***************
松阳县国土资源局
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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