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嵊泗县中心福利院项目合作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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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嵊泗县中心福利院项目合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号文件)的有关文件精神,浙江省民政系统决定对近几年建成的公办养老机构实行民营。项目业主为嵊泗县民政局(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详见嵊泗县招标投标网(http://***.******.***.cn/ssztb/)。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嵊泗县中心福利院位于菜园镇青沙社区村,规划用地****平方米,建筑面积约****平方米,设计总床位***张。该项目计划投资****万元。招标内容为委托运营养老服务机构。室内硬装饰由招标人负责,室外市政、绿化、水、电、网络、通信、数字电视、监控、消防、道路等设施基本配套齐全(按现状确认)。产权所有人(或授权代理人)将这些资产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交给中标方运营养老服务,期限为十年,前三年免设施使用费,第四年至第七年,每年最低**万元起,第八年至第十年,每年最低**万元起。
*.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有较强经济实力,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本单位或投资关联单位(投资关联单位是指同一法人或本单位股东之一)有规模化养老服务经营的成功案例;
*.*注册资金必须在***万元及以上和有***万元及以上存款(银行提供现金验资)证明;
*.*具备申请与接收生活不能自理及长期看护照顾老人相适应的护理医疗资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每日上午*:**~**:**时,下午**:**~**:**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至******(地址:舟山市临城街道定沈路***号(工行金路大厦)**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财务证证明、成功案例的证明文件、税务登记证、单位介绍信等原件洽购招标文件。以上原件均需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舟山市临城定沈路***号工行金跃大厦**楼),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嵊泗县招标投标网(http://***.******.***.cn/ssztb/)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嵊泗县民政局
地 址:嵊泗县菜园镇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人名称:******
招标代理人地址:舟山市临城沈路***号(工行金跃大厦)**楼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