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关于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管理委员会综治办-巡逻队员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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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就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管理委员会综治办-巡逻队员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磋商项目名称及编号: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管理委员会综治办-巡逻队员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龙政采购[****]**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龙政采购[****]**号
三、磋商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为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管理委员会综治办-巡逻队员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本次共需人员**人,服务周期:*个月。
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年*月**日下午**时**分,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经五路交叉口东宇大厦**楼评标室。
六、磋商小组名单:赵岩、姚风雷、刘毅然 。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河南******、洛阳市建设路***号院内*楼
八、成交金额:*******.**元(壹佰贰拾万零捌仟伍佰贰拾元整)
九、公告媒体:《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期为*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年*月**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龙门石窟景区东北服务区文保中心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名 称:******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经五路交叉口东宇大厦**楼****室
联 系 人:韩女士
电 话:****-********
邮 箱:******
十五、附: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管理委员会综治办-巡逻队员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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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