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新建翟家水质净化厂工程勘察及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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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新建翟家水质净化厂工程勘察及设计招标编码: ****************BBBA***工程名称: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新建翟家水质净化厂工程勘察及设计建设单位: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单位:长******工程类别:勘察设计招标性质:勘察设计招标公告说明: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LZXR******-***
一、招标条件
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新建翟家水质净化厂工程勘察及设计已由长发改审批字[****]***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取中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名称: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新建翟家水质净化厂工程勘察及设计。
*.* 项目概况:新建翟家水质净化厂设计规模为*万吨/天,标准参考北京地方《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B排放限值)标准,净化厂设计为半地下水厂。采用A*O生化池(全过程除臭)+高效沉淀池+活性砂滤池+臭氧催化高级氧化池。
*.* 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包括测量、物探、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后续设计服务等。
*.* 建设地点:绿园明沟和翟家明沟交汇处下游,长白公路以北,机场铁路专线以南,哈大高铁以东,哈大联络线以西。
*.*勘察设计周期:满足工程施工计划要求,具体日期按合同约定为准。
*.*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勘察、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目标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建设部、省、市相关要求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且企业信誉良好,有*年勘查设计经验,且具备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的能力。勘察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市政行业勘察工作经验*年及以上,近三年担任过类似工程的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年以上设计管理经验,近*年内主持过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的设计工作。
*.* 业绩要求:勘察单位近三年(****年-****年)有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勘察
设计单位近三年(****年-****年)有一项及以上类似市政排水工程设计业绩。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是设计单位。(如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 财务要求:近三年(****年-****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外省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年**月**日-****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每天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
*.勘察、设计单位持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外省企业需“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复印件(以上证件的复印件盖公章),如是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设计负责人:需提供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勘察负责人:须提供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B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部报名吗,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携带上述材料及报名成功后的回执到长******购买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 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吉林省和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邮箱:******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号建设大厦***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邮箱:******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室 邮编:******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长******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栋*单元(临河街与昆山路交汇)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发布时间:****/**/**截至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