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案件回访促公正 服务能力再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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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工作作风,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结合实际对仲裁案件实行监督回访制度,充分收集案件双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意见,进一步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质量,使仲裁办案更加高效、便民。 县仲裁院的案件回访制度即安排专人对经裁决结案的案件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访。通过上门回访、电话回访等方式了解双方当事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进一步推进案件的公正、公平、公开,争取提升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满意度。回访内容主要包括:仲裁员办理立案手续、审理案件程序是否规范;庭审中仲裁员是否态度生硬、文明、规范用语;庭审是否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案件是否按期结案;仲裁员办案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违法乱纪行为。 通过回访活动,一方面,仲裁员主动了解案件执行情况,对未履行的裁决书,督促被申请人及时履行;另一方面,注重对裁决后上诉案件的全程跟踪,积极联系当事人,及时掌握判决内容,并对当事人的疑问作出详细解答。同时,认真听取当事人对仲裁办案的意见,主动接受监督,改进工作方法,提升了仲裁公信力,增强了仲裁队伍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为规范仲裁管理,打造透明仲裁、阳光仲裁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