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张家口市纪委监委“容错纠错”为干部担当撑腰鼓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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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新闻网讯 (记者 刘颖莉) 日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 市委相关文件精神,市纪委监委出台 《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容错纠错的若干措施》 (以下简称 《措施》),切实推动 《张家口市激励干部担当干事的规定》落地落实,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措施》通过 “抓好各级党委 (党组)对文件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切实强化纪律教育;细化规范容错纠错工作程序;贯通运用 ‘四种形态’;客观公正对待给予容错干部;加强对干部队伍的分析研判;建立跟踪回访机制;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营造良好容错纠错社会舆论氛围”等*条具体措施,确保广大干部领会精神实质、 掌握核心要义、把握具体情形、有效执行落实。《措施》规定,按照“谁主管、谁问责、谁容错”的原则,坚持问责调查与容错认定同步进行,制定容错纠错工作流程图,细化核实、认定、反馈、报备等步骤和环节,做到有序推进、阳光运行。在“核实”环节,既要收集干部失职失责的证据,也要收集干部有无容错免责的证据;既要听取干部本人的陈述和辩解,也要听取干部所属党组织的意见,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性质程度等情况,精准把握政策和纪法界限,对干部的失误错误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在“认定”环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问责单位提出初步意见,经认定后,对该容的大胆容错,不该容的坚决不容。《措施》要求,要坚持把运用容错纠错机制与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有机结合,分类处置。抓早抓小,注重将容错纠错与提醒、函询、诫勉等方式相结合,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握运用第一、第二种形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坚持“容错不容偏、容错不容贪、容错不容罪”的原则,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典型问题,严肃处理有纪不依、明知故犯行为,坚决拔“烂树”、治“病树”、护“森林”,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