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皮卡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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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皮卡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告标题: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皮卡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告内容: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皮卡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招标条件本项目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皮卡车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招标人为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皮卡车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TAHP-CC-****-****.*采购范围:采购皮卡车*台(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及技术参数)。*.*交货地点:长春市前进大街****号。*.*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天内。*.*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采购预算:******元。*、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即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在规定时间内年检合格,具备生产或经营本采购项目能力的单位,且投标产品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投标产品必须为列入国家发改委或工业信息化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且具有*C认证;*.* 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报价均将被拒绝;*.*投标人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下午**:**-**:**到长春市朝阳区清华路君子大厦***室持下列材料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五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他人报名的必须有法人对报名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招标文件工本费***元,售出不退。*、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名门海航大酒店四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足额的投标保证金。*.*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联系方式招 标 人: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号联 系 人:徐静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清华路君子大厦 ***室 联 系 人:杜岩 电 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南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地域类型:县区*、政府采购编号:TAHP-CC-****-****、代理机构名称: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联系人:杜岩*、办公电话:****-*********、联系电话:************、传真:****-**********、邮编:********、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清华路***号君子大厦***室**、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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