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金普新区“七条通道”亮绿工程绿化部分(金马路)绿化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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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金普新区“七条通道”亮绿工程绿化部分(金马路)绿化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工程编号 ******TP********* 工程名称 金普新区“七条通道”亮绿工程绿化部分(金马路)绿化施工 标段编号 ******TP*************** 标段名称 金普新区“七条通道”亮绿工程绿化部分(金马路)绿化施工 建设单位 ******填报单位 ****** 工程类别 施工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公示开始时间 ****年**月**日公示结束时间 ****年**月**日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建设地点 大连金普新区拟中标单位信息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中标金额 中标候选人情况候选人排序 第一候选人第二候选人 第三候选人单位名称 大连******项目负责人 吴灵东注册资格 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元工程工期 ***.******.***.*.**(**日历天)质量要求 合格企业资质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工程内容评审得分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TPBidder/memberframe
*.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