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蓝山县新圩学校教师周转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招标编号:ZDGX-HUNZB-*******
标讯类别:国内公开招标
批 文 号:蓝发改许准字【****】***号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名称:蓝山县新圩学校教师周转房工程施工
招 标 人:蓝山县新圩学校
监督机构:蓝山县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蓝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话:****-*******
所属地区:湖南省蓝山县
代理机构:******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蓝山县新圩学校校园内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蓝山县新圩学校教师周转房,五层建筑:砖混结构;层高*.*米;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建筑全高**.***米;屋顶为坡屋顶,瓷质波纹瓦屋面装饰;外墙采用块料装饰面砖装饰;窗户采用铝合金玻璃窗。
*.*合理定价: *******.**元
*.*计划工期:***日历天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质量及保修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验收标准,保修要求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号)规定执行。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作*个标段招标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依据湘建建[****]***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信誉要求:未列入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文件及资料售价***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时
*.*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蓝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蓝山县建行*楼)。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资格审查办法及入围方式
本项目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开标时如果投标申请人数量超过*家(不含*家),随机抽取*家投标申请人进入开标、评标、定标阶段,其余投标申请人不参加开标、评标、定标;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超过*家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后,全部进入开标、评标、定标阶段。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伍万元(¥*****元)。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下列投标保证金的托管帐户
开户名称:蓝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湖南蓝山******营业部
账 号: **** **** **** *** **
注:投标人在汇投标保证金时需在相关备注上注明项目名称“蓝山县新圩学校教师周转房工程施工”,并要求汇款银行将备注(或附言)完全录入到柜面系统。未注明项目名称的将不被受理,由此造成无法查实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影响到投标文件编制的,将于投标截止时间*日前在发布本公告的相同媒介发布。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天前将疑问发送至******邮箱(******),招标人将于收到疑问之日起*日内答复,答复内容将在发布本公告的相同媒介发布。
*.*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答疑敬请所有投标人关注,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参加开标会议人员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无效。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蓝山县政府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同时发布。
**税费缴纳
外地企业中标的,按照规定向蓝山县税务部门领取和开具发票,在蓝山县金融机构开立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工程项目资金结算,依法在蓝山县缴纳相关税费。
**联系方式
招标人:蓝山县新圩学校
联系人: 邓老师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
联系人:聂先生 何女士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