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南京市高淳区固城湖退圩还湖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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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固城湖又名小南湖,为苏、皖界湖,但绝大部分位于江苏省西南部高淳区境内,东经**°**′~**°**′与北纬***°**′~***°**′之间。本次退圩还湖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塘埂清除以及蟹塘和小湖区清淤;(*)环湖岸线调整,原有堤防部分拆除、新建堤防;(*)水生态水环境治理,近岸带生态修复、人工湿地建设等;(*)原有穿固城湖湖堤高淳自来水厂取水泵站、取水管线、输水管线重新布置;(*)附属设施建设:生态监测站。永久工程包括:老堤拆除、圩区蟹塘拆除、小湖区清淤、新建堤防、新建取水口、新建输水管线、新建生态修复带、新建生态监测站。临时工程包括:排泥场、施工营地和项目部营地。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水环境工程施工期污废水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基坑排水和排泥场余水等。新建堤防、堤防拆除施工选择枯水期施工,此时降雨少,湖泊水量小,水位低,对水体水质影响不大。本工程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小型浆砌拌和机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海于生产,对水体影响不大。施工工区施工期考虑设置化粪池,粪便污水和洗涤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排放。基坑排水经抽排后进入周边沉淀池进行处理,出水回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降尘、外借土料场降尘等,禁止外排,对水体影响不大。排泥场余水经沉淀处理以及土工布过滤后悬浮物不大于**mg/L后排放,悬浮物排放浓度已与河流本底值相近,对水质影响不大。本工程在湖泊污染底泥的疏浚过程中湖泊水体扰动会对局部水域水质造成一定影响,主要是悬浮物浓度提高,环保绞吸清淤船配备专用的环保绞吸刀头,在清淤中采用低转速开挖,以确保底泥清淤影响范围达到环保施工要求,降低水质影响。施工结束后,即可消除影响,大大削减内源污染,提高湖泊水体水质。本次退圩还湖项目包括原有穿固城湖湖堤高淳自来水厂取水泵站、取水管线、输水管线重新布置,固城湖区内管道工程和取水口施工时,需进行钢板桩围堰施工,以防施工废水对湖区水质的影响。围堰拆除前应静置一段时间直至围堰内水体悬浮物基本沉淀,围堰施工及拆除时悬浮物影响较小且为短期影响,做好施工管理对水质影响不大。本次工程区固城湖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工程施工工区、建筑材料堆放等各施工临时设施不得设置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以免影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质。(*)环境空气对空气的影响主要包括机械设备和汽车运行带来的尾气,施工开挖、交通运输等施工作业造成的扬尘,施工过程中可能对周边居民区环境空气造成轻微影响。因此,应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降低粉尘和扬尘的影响。排泥场选址应远离居民区,距离最好在**m以外,如选址困难至少也需在**m以外,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以减小对其环境空气的影响。本项目规划排泥场位置距离居民区最近距离***m,对居民基本无影响。施工过程中受恶臭影响的主要是施工人员,应做好相关防护措施。同时,应加强对排泥场的防护,以免河水或雨水冲刷造成二次污染;底泥干化后及时回用于绿化,缩短影响时间。(*)噪声本工程建成后基本不产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无影响。本工程施工期噪声源主要包括土石方开挖噪声、机械设备运行噪声、交通运输车辆噪声等,污染源强较高,对周边一定范围内的居民区声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由于工程分布较散,施工时间较短且主要为昼间施工。因此,施工过程中噪声对沿线居民点的影响相对较小。(*)固体废物本工程规划在现有圩区附近布置P*、P*、P*共三处排泥场,排泥场面积共约*.***km*。排泥场围堰填筑利用围堰内侧排泥场场地开挖土料,无需外运。小湖区清淤和圩区塘梗清除采用的环保绞吸清淤船配备专用的环保绞吸刀头,具有防止污染淤泥泄露和扩散的功能,避免了污染淤泥的扩散和逃淤现象,对湖区造成二次污染。淤泥输送采用可靠的全封闭管道输泥技术,不会产生泥浆泄漏污染。本工程建成后不产生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根据施工期土石方平衡,本工程开挖土方全部用于堤防填筑和围堰等其它建筑物回填,工程自身开挖不产生石料等工程弃渣。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严禁乱抛乱丢,随地倾倒,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可由地方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总结论固城湖退圩还湖项目的实施将完善固城湖地区防洪减灾体系,提高防洪排涝标准。本项目实施后,可以有效增加湖泊水环境容量,减少圩区内的养殖对湖泊的污染,促进水体的流动与交换,改善水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饮水安全,为水资源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创造条件。本工程为生态治理工程,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规划要求,也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要求。工程占地现有用地类型为其他土地-设施农用地。本项目工程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工程施工期将对区域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主要是新建取水口以及取水管道水下施工、原有堤防部分拆除、小湖区清淤引起的扰动等。本次环评提出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如针对施工期对重要生态敏感区的影响,从施工布局、施工方式和管理等措施进行保护;针对施工时局部植被破坏产生水土流失,拟采用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的水土保持措施进行控制;针对施工期“三废一噪”污染,主体工程将从环境管理和污染控制并举对区域环境质量进行达标控制。此外,通过加强工程环境监理,可有效保障各类环保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施工期的影响是暂时性的,而且通过采取个各类保护措施,可以得到有效避免或减缓,基本不会对饮用水取水口取水安全造成影响。工程运行期工程本身基本不产生污染物,不会对湖泊以及周边河流水文情势带来大的改变,基本不改变区域生态系统格局,对固城湖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及中华绒螯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不会产生影响。综上,本工程建设的有利影响是主要的,不利影响是次要的、局部的、暂时的,且不利影响可通过采取一定措施加以减缓。因此,在切实做好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并征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后,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环评报告书、公众参与说明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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