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砚自然资告字[2019]0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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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砚自然资告字[****]***号) 砚自然资告字[****]***号 ****/*/** 经砚山县人民政府批准,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JA*****-*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砚山县稼依镇稼依社区文新村小组(稼依镇辣椒交易市场) 出让年限: **年 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其他商服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是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禁止参与竞买;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凡是未按照规定时间缴清土地出让金的,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有关违约责任条款进行处理,列入黑名单限制其参与新的土地出让交易竞买活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县畜牧局四楼)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县畜牧局四楼)或者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分 在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县畜牧局四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该宗地出让价款不含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构筑物)补偿费,竞得人需另行支付。 *.出让价款不含耕地补充资金*万元/亩,该宗地占用耕地*.****公顷(**.***亩),合**.**万元,竞得人需另行支付。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砚山县砚华东路**号 联 系 人:陶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砚山砚华支行 银行帐号:*****************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