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洛宁县人民医院分院新建项目岩土工程勘察项目磋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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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受洛宁县人民医院委托,就洛宁县人民医院分院新建项目岩土工程勘察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采购的磋商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洛宁县人民医院分院新建项目岩土工程勘察项目
二、采购编号:****-**-*
三、采购范围:本工程建设内容范围内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含编制工程地质详细勘察报告),满足地勘手续报批的技术要求等,对地基做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以及施工和工程验收阶段的相关勘察服务等工作;
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五、评标日期及地点:****年**月**日,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评标室。
六、磋商小组名单:刘晋武、孟丽、贺书亚;
七、成交候选人信息:
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河南省洛阳豫西******
成交金额:******.**元。
地 址: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关林**号院。
第二成交候选人名称:洛阳市规******
成交金额: ******.**元。
地 址 :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号。
第三成交候选人名称:河南省******
成交金额:******.**元。
地 址 :焦作市解放东路***号
八、公告媒体:《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中国·洛宁》发布。
九、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一、供应商对磋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洛宁县人民医院
地 址:洛阳市洛宁县康复路
联系人: 崔东波
电 话: ****-******** ***********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总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及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
地 址:洛阳市***创智广场**楼
联系人:张云威 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lyszfcg****
电 话:****-********
邮箱:******
附: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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