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任丘市人民法院关于地上物(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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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任丘市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任丘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户名:任丘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任丘市梁召镇北丁务村办公楼,产权人******,无产权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为估价人员现场测量所得,并经相关人员签字认可。交通通达度一般。混合结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共二层,外墙贴瓷砖,室内水磨石地面,木墙裙,部分室内灯池吊顶,走廊为水磨石地面,楼梯为水泥踏步面,木扶手及木栏杆,部分pvc吊顶,现状一般。、特别说明:此标的物不含土地使用权,仅为地上物。需于竞买成功后**日内拆除,费用自理,安全自负。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机器设备,主要彩钢(喷涂)流水线,三轮、四轮架子,四轮斗子,铂铑坩埚以及车辆。以上资产均安装、存放于厂房内,彩涂线型号为CGZ****,已闲置多年,铂铑坩埚正常使用中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 时起至****年*月**日**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竞买者请在淘宝网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七、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运输费、保管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年*月**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任丘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任丘市支行,账号:**** **** **** ****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十一、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监督电话:****-*******。联系地址:任丘市京开中道**号增*号此公告同步在“淘宝网”、“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拍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上发布。 任丘市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地上物版本:*修改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