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19年4月2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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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备注*福建龙迪环保设备生产加工项目龙岩经开区(高新区)高陂片区南环路*号福建************拟租赁******厂房****平方米,为一栋一层的钢架结构厂房,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套环保设备,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除漆雾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所有废水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永定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大气污染防治。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喷漆房设置水帘柜,喷漆房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后引至UV光解光氧催化装置和活性炭处理。焊接、切割、打磨废气经移动式除尘装置处理。排气筒高度不低于**米。*、噪声污染防治。通过安装隔声罩、减震垫及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固废污染防治。一般固废堆放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综合利用,不得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和漆渣等严格按规定进行收集和储存,并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