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汝州市温泉棚户区天然气改造项目(一期)单一来源采购(二次)成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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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温泉棚户区天然气改造项目(一期)单一来源采购(二次)
成交公示
河南******受汝州市温******委托,就汝州市温泉棚户区天然气改造项目(一期)单一来源采购(二次)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现就本次采购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汝州市温泉棚户区天然气改造项目(一期)单一来源采购(二次)
采购编号:****年单一来源(融)***号
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的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汝州市政府采购网》、《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三、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年*月**日
评审地点: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小组成员:段延锋、叶晓燕、周志允、焦新平、刘琳
四、成交信息:
成交服务商:******
地址:汝州市向阳路海天假日酒店*楼
最终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联系人:郑志祥 联系电话:***********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汝州市温******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话:****-*******
地 址:汝州市温泉镇温泉村
代理机构:河南******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地 址:汝州市东关社区委员会东***米顺丰快递院内三单元二楼代理报酬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文件的规定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元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