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郑州市水文化遗产价值评定报告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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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郑州市水利局的委托,就郑州市水文化遗产价值评定报告编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竞争性磋商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人:郑州市水利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三、采购编号:****-**-**
四、项目名称:郑州市水文化遗产价值评定报告编制项目
五、项目简要说明:郑州市水文化遗产价值评定报告编制
六、磋商公告媒体及日期:****年*月**日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采购公告。
七、磋商信息:
磋商日期:****年*月**日
磋商地点:郑州市颍河路水利大厦*楼会议室
磋商小组名单:张建平 韩丽娟 缪晓涓
成交信息:
成 交 人:郑州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院
成 交 价:*******.** 元
编制周期:**日历天
成交人地址:郑州市中原区颖河路***号
八、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号)中代理服务类的收费规定,根据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费方式。
招标代理服务费:*****元。
九、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市水利局
地 址:郑州市水利大厦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平路与万通街交叉口郑东商业中心*号楼***
联 系 人:段女士
电 话:****-********
本公示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磋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质疑函的内容按财政部**号令的规定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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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