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鹤岗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18年10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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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文时间*关于鹤******热电联产工程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黑环验〔****〕**号.doc****年**月**日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天届满。 三、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政府网站链接 /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