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大浪街道消安委办社区微型站消防器材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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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码:****-***FE***SZF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委托,就“大浪街道消安委办社区微型站消防器材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Y****LH)”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为其选定项目供应商,本项目适用国家和深圳市有关招标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发布延期公告,****年*月**日发布澄清公告,定于****年*月**日在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号锦峰大厦**B进行开标、评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本项目采购失败。 我司对各投标单位在本次采购过程中给予的大力支持致以诚挚的谢意! 上述结果公告公示三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 ****** ****年*月**日 退还保证金提示! 各投标单位如有向我司缴纳投标保证金,请自本《结果公示》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前往下列地点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过期未办理的,我司不承担逾期退款责任。 联 系 人:吴小姐 联系方式:****-********转*** 传真:****-********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锦峰大厦**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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