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惠山司法局“三措并举”推动新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无缝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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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月**日正式对外公布,自****年*月**日起施行。近日,惠山区司法局迅速行动,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确保新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无缝衔接。一是比对分析,逐条对照《条例》修订条文。新《条例》公布后,惠山区司法局第一时间组织辖区律师事务所行政法学专业律师和政府公职律师等专业人员,深入研究新旧《条例》的理论架构和条文变动,从原则与内涵的框架限定、主体与范围的初步界分、主动公开制度重大调整、依申请公开制度重大变更等四个板块进行剖析,从改变、新增、删除等三个方面进行逐条逐项、逐字逐句比对,用不同颜色进行标注,切实提高学习的直观性和针对性。二是以上率下,发挥政府主要领导的示范带动作用。为促进新《条例》从理论到实践的迅速转化,惠山区紧紧抓住区政府主要领导这个“关键少数”,组织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习新修订《条例》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并结合惠山区近年来信息公开典型案例,全面分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明确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第一时间主动公开,完善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为申请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三是组织培训,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化运作。围绕区政府信息“一类公开申请、一个答复标准”的目标,在已公布使用的《惠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文书示范文本》的基础上,通过整合、精简、转化,重新制发新范本,确保信息公开的新理念、新制度、新措施落地生根。组织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围绕《条例》修订后的重大变化和对行政机关的主要影响、目前信息公开行政审判的现状及特点、今后工作中需要重视的问题等方面进行辅导培训,有效避免政府机关各部门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不规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