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关于认定低收入农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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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开展****年度低收入农户动态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扶贫办〔****〕*号)、浙江省农办、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扶贫办《关于浙江省低收入农户认定、复核及动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农办〔****〕**号)、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实行低收入农户认定线与低保边缘户认定线“两线合一”实施意见的通知》(温扶组〔****〕*号)文件精神及省、市统一部署要求,全区开展了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动态调整工作。****年建立低收入农户认定线与低保边缘户认定线标准“合二为一”,将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对象作为扶贫帮扶的低收入农户。经村级排摸、民主评议、收入核查、公开公示、区社会救助信息系统核对,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和区民政局联合审核审定等相关程序,以****年**月**日为时间节点,确定****年全区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共****户、****人,其中,农村低保户****户、****人,农村低保边缘户***户、****人,特困人员供养**户**人(详见附表),有效限期自公告日至****年**月**日,现予以公告。附件:瓯海区****年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名单.doc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