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市本级]乐清市清江幼儿园建设工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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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清江镇幼儿园建设工程(一期)招标文件答疑、修正书(一)
各投标人:
乐清市清江镇幼儿园建设工程(一期)答疑修正内容如下,如与原招标文件有不一致处以本文件为准:
一、替换工程量清单(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或保险凭证形式的,其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三、招标文件第**页资格评审标准中“(**)以上第(*)-(*)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为复印件者须提供原件核对(汇款凭证不需要提供原件核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电子证书的应提供电子证书打印件当作原件核对;所有原件装在证书原件袋内)附原件清单,银行保函及保险凭证由招标人送入评标室。投标人应按以上要求提供材料,否则其内容将不予承认,并否决其投标文件。”修改为“(**)以上第(*)-(*)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为复印件者须提供原件核对(汇款凭证不需要提供原件核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电子证书的应提供电子证书打印件当作原件核对;所有原件装在证书原件袋内)附原件清单。投标人应按以上要求提供材料,否则其内容将不予承认,并否决其投标文件。”
乐清市清江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