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东莞市石排新嘉玩具厂(异地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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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石排分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石排镇石排大道中***号市民办事服务咨询中心一楼 邮编:******项目名称:东莞市石排新嘉玩具厂(异地扩建)建设地点:东莞市石排镇黄家壆村黄家壆路**号建设单位:东莞市石排新嘉玩具厂环评机构:重庆****** 项目概况:东莞市石排新嘉玩具厂位于东莞市石排镇埔心村埔谷路**号(中心地理坐标:北纬**°**'**.**";东经***°**'**.**")。
于****年**月东莞市石排新嘉玩具厂委托江******编制了《东莞市石排新嘉玩具厂建设项目排污评估报告》,于****年**月**日取得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石排分局的审批同意,验收备案文号:东环建【****】*****号。
现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名称、法人代表等不变的情况下,在东莞市石排镇黄家壆村黄家壆路**号进行异地扩建(异地扩建所在地中心地理坐标:北纬**°**′**.**″,东经***°**′*.**″),即“东莞市石排新嘉玩具厂异地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由于项目异地扩建前的原辅材料、生产设备、产品产量、生产工艺流程等情况均不改变,仅对异地扩建前注塑工序有机废气进行提升整治,拟将其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废气收集后经一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现因生产经营需要在异地厂区进行扩建工程,不涉及原厂区的生产内容,且由于原厂区和此次异地扩建部分的厂区无叠加污染源,因此,本次仅对异地扩建部分及异地扩建前VOCs提升整治废气部分进行评价。
项目总投资***万元,占地面积***m*,建筑面积***m*,项目主要从事加工塑胶玩具生产,年产塑胶玩具***吨。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项目异地扩建部分调墨、移印、调漆、喷漆、烘干工序设置在密闭生产车间内,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异地扩建前注塑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m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项目注塑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喷漆废水及水喷淋废水收集后******回收处理;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对纳污水体影响不大。
*、噪声:项目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墙壁的阻挡及自然衰减后,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很小。
*、固废:塑胶边角料、次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回收处理,空容器罐、废活性炭、漆渣、废抹布,交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项目异地扩建部分调墨、移印、调漆、喷漆、烘干工序设置在密闭生产车间内,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异地扩建前注塑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m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注塑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喷漆废水及水喷淋废水收集后******回收处理;塑胶边角料、次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回收处理,空容器罐、废活性炭、漆渣、废抹布,交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回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