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东莞市旺鑫饰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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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长安镇长青街环保大楼 邮编:******项目名称:******建设地点:东莞市长安镇涌头社区永强路十九巷*号六楼***号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以下简称“项目”)位于东莞市长安镇涌头社区永强路十九巷*号六楼***号(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 **°**'**.**";东经***°**'**.**")。项目总投资**万元,占地面积****m*,建筑面积****m*,主要从事不锈钢饰品的加工生产,年产不锈钢饰品**吨。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项目激光切割、激光点焊工序产生的烟尘经加强机械通风措施;设置集气装置将抛光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吸附水池处理后由管道引至高空排放。*、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吸附水池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水,不外排。*、噪声:项目对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并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回收处理。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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