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关于政府购买2019年光明区国家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义工)培训班服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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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购买****年光明区国家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义工)培训班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双击鼠标自动滚屏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年光明区国家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义工)培训班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供应商参与此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项目预算金额: **万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楼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 年 * 月 ** 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