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关于采购光明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光明水质净化厂服务范围)第一批项目测绘监理服务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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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购买光明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光明水质净化厂服务范围)第一批项目测绘监理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双击鼠标自动滚屏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光明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光明水质净化厂服务范围)第一批项目测绘监理服务项目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测绘甲级资质; *、具备完成相应的测绘技术人员; *、及时准确地完成测绘监理工作并完整无误地提交报告; *、有类似测绘监理项目案例。 项目预算金额:**万元以内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无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光明区新湖街道土地整备中心地址: 光明科学城指挥部内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 年 * 月 ** 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