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象山县贤庠镇人民政府木瓜猪场法律服务费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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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贤庠镇人民政府木瓜猪场法律服务费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发布日期:****-**-**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象山县贤庠镇人民政府木瓜猪场法律服务费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为做好应对贤庠镇木瓜猪场工作,维护政府公信力,贤庠镇政府已与多个律师事务所洽谈。综合比较,认为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对案情了解且专业性强、业务能力高,有能力胜任该项工作。按律师费收费标准计算将达上百万元,经与该律师事务所多次协商后,已谈妥律师费、合法性审查及相关资料整理等费用总计为**万元。特要求该笔律师费用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模式。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对案情了解且专业性强、业务能力高,有能力胜任该项工作。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拟定供应商 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 宁波鄞州区和济街***号国际金融中心E座**层五、具体论证意见及专业人员名单:根据县府办批复六、公示期限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间,供应商若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内与采购人联系,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并同时抄送相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七、本采购项目联系方式采购人:象山县贤庠镇人民政府地址:象山县贤庠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及电话:黄强,******** 监管部门: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象山丹城丹峰西路***号联系人及电话:林胜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