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西关于“龙山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第二批)包四一体化净水设备”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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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山县****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第二批)包四一体化净水设备”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的情况说明
龙山县****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第二批)包四一体化净水设备(采购计划编号:龙财采计【****】****)公开招标于****年**月**日在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完成开、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推荐以下单位为中标候选人: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乐山******第二名绍******第三名湖南生命******并于****年**月*日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后因第一中标候选人乐山******参与该项目投标过程中提供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材料为虚假材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规定,影响中标结果,该项目中标成交无效。依据“《行政处罚告知书》龙财行罚【****】*号文件”,现决定取消其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绍******为中标人。
采购人:龙山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符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汪女士 洪先生
电 话:***********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