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孝感仙女山街道办事处出台村(社区)工作人员管理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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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汉川市仙女山街道办事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村(社区)工作人员管理试行办法》。该办法共分*章**条,对办事处工作人员的的选拔任用与管理责任、工作待遇与资金来源、制度约束与岗位交流、考核与奖惩,作出了全面详细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办事处干部队伍建设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一是在选拔任用方面严格要求,强调职数管理。 规定村(社区)“两委”干部依法选举产生,并由办事处任命或备案。各村按人口规模控制“两委”干部职数。总的原则是:****人至****人的村不超过*名,****人以上的村不超过*名。社区干部数原则上维持现有人数不变,村居合一的社区*至*人,其它社区*至*人。村、社区“两委”成员应在职数内交叉任职。 二是明确工作待遇与资金来源   村(社区)“两委”干部工资标准总的原则是:村主职干部工作报酬不低于当年农民年均收入的*.*倍,副职干部工作报酬不低于农民年均收入水平;社区干部工资不低于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村、村居合一的社区具体工资标准每年年初由办事处联席会确定,各村(社区)按通知要求发放,其它老社区“两委”干部进入了人事代理的,其工资按照汉川市人才服务中心核定的工资标准发放;没有进入人事代理的,其工资参照人事代理标准或按照社区约定的标准发放。 三是制度约束对请销假实行备案管理,主职干部请假,由驻村(社区)领导审批,超过*天的应报办事处主要领导审批;其它人员请假超过一周的,应报办事处驻村(社区)领导审批。除因患重大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的以外,在编干部一般不允许离岗。确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申请离岗,报办事处审批,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是在考核奖惩方面实行“绩效考核”。办事处每年对村(社区)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绩效工资和奖惩、实行动态管理的重要依据。对连续两次考核不称职的村(社区)“两委”干部实行诫勉谈话并劝其辞职,对当年考核不称职的其它工作人员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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