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平顶山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关于沁园鞋城二楼办公室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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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受平顶山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委托,就沁园鞋城二楼办公室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谈判成交供应商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沁园鞋城二楼办公室改造工程
采购编号:****-**-**
二、谈判公告媒体及日期:
****年*月**日至**** 年*月**日本公告在《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站上同时发布。
三、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 年*月**日
谈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谈判小组成员:钟建明、吴文平、李可可
四、成交供应商信息:
成交供应商:平顶山市******
谈判报价:******.**元
单位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昭平台库区乡财税局院内
五、公告媒介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站上同时发布
六、代理费收取依据:
代理服务费依据参照代理服务费依据参照依据发改价格〔****〕*** 号文件、【****】***号文,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元。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成交结果公告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谈判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正式员工,且与递交投标文件委托人一致)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平顶山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中段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方大******
联 系 人:李女士 崔女士
电 话:*********** ***********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汇处德威广场**层室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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