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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黄江分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黄江镇聚富路**号 邮编:******项目名称:东******建设地点:东莞市黄江镇社贝村明珠二路*号建设单位:东******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东******(以下简称“项目”)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HE*Q*W,位于东莞市黄江镇社贝村明珠二路*号(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东经***°**'**.**")。项目总投资***万元,占地面积****m*,建筑面积*****m*,主要从事五金配件、塑胶配件、硅胶配件的加工生产,年产量分别为***吨、**吨、*吨。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大气环境影响:项目项目将注塑成型、挤出成型、软化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并对其产生的有机废气设置集气装置对进行收集后经“UV光解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不低于**米);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水环境影响: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到市政管道,再经市政管网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有效减少对纳污水体的污染影响;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量。
(*)声环境影响:项目噪声通过适当的隔声、吸声、减振和降噪等措施,使得噪声的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
(*)固体废物影响: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一******回收处理;中转物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