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咸宁市中心医院监护仪、心电图机、注射泵品牌遴选项目澄清修改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咸宁市中心医院监护仪、心电图机、注射泵品牌遴选项目澄清修改公告依据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咸宁财采计备【****】******号)文件的内容,湖******(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咸宁市中心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所需的设备品牌遴选组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项目做如下澄清修改: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合格有效;现修正为:*.供应商投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备案证》且合格有效,投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合格有效;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对应做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人:咸宁市中心医院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号 邮编:******联系人:廖主任 电话:****-*******代理机构:湖******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号万通大厦***室 邮编:******联系人:吕格 电话:***********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