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茶园B44-1、B44-2、B48-3地块项目正式用电设计(第二次)答疑补遗文件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茶园B**-*、B**-*、B**-*地块项目正式用电设计(第二次)答疑通知各潜在投标人:
对“茶园B**-*、B**-*、B**-*地块项目正式用电设计(第二次)”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现回复如下:质疑一:首先,对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近三年(****年*月*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三个**万方及以上的单个房地产项目送变电工程电力设计业绩”条件有失公平。所有公招电力设计项目,几乎招标要求都只是“供电电压及供电容量”达到本次招标容量即可,而此次招标却专门设置为“**万方单个房地产业绩”把专做电力设计的单位(如:******、电力设计院等)均排除在外。
所有房地产类项目,最终建成的电力设施公用部分都会无条件移交给当地供电局。但此次设计招标,设定的条******都不满足,其他单位做出来的电力设计,能否达到供电局的验收标准?最终使用人都不能参与设计,那如此设置,是否存在明确的指向性?(建筑施工总包单位)
答:本项目将招标文件中业绩要求修改为“投标人近三年(****年*月*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三个**万方及以上的或负荷在*.*万KVA及以上的单个公用或民用建筑送变电工程电力设计业绩”。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回复有冲突的地方,以本回复为准。招标人:重庆康******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年*月**日 用电(第二次)答疑.docx 重要提示:房屋市政GEF格式电子招投标项目,请投标人下载使用《重庆电子标书生成器(***.******.***)》编制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