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平舆县人民武装部购买民兵装备项目评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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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武装部委托,就平舆县人民武装部购买民兵装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议。评标委员会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经评标委员会推荐现就本次评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编号:****-CG-G***-***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平舆县人民武装部购买民兵装备项目。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总投资额*******.**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内。
*.*、质量要求:合格。
三、招标公告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平舆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月**日**时**分
*.*、评标地点: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厅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牛艳玲、胡玲玲、聂金宇、苏卫华、马国亭
五、结果信息:
中标人:******
投标报价(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内 质量要求:合格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武装部
地址:平舆县清河大道
联系人:石西锋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中心南路福禄路嘉亿东方大厦****室
联系人:陈杰
电 话:***********
监督方:采 购 办
电 话:****—*******
本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武装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