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更正公告]关于滁州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二次)的答疑和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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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关于滁州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二次)的答疑和澄清 关于滁州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PPP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二次)的答疑和澄清
各潜在投标申请人:
现对滁州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PPP项目【采购编号:czcg******-***】资格预审文件(二次)中的有关问题作如下澄清和答疑,请各潜在投标申请人按此内容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及相关活动:
*、资格预审文件(二次)P*:*、业绩经验要求提供所有业绩项目在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政府方确认的污水处理服务费结算单(指政府方相关部门加盖公章)。
提问:由于污水处理服务费结算单属于政府方的重要结算凭证,鉴于资料的保密性,政府方无法提供结算单原件,建议采用******公章作为原件备查。
答复:可以采用政府方关于污水处理服务费结算单据的影印件,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作为原件备查。
采购人:苏滁现代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
日期:****年*月**日
附件:关于滁州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二次).docx扫描件.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