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更正公告]关于南谯区腰铺镇市容管理社会化服务项目的答疑文件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更正公告]关于南谯区腰铺镇市容管理社会化服务项目的答疑文件 关于南谯区腰铺镇市容管理社会化服务项目 答疑文件 项目编号:czcg******-***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本项目相关质疑作如下回复: *、招标文件第**页企业业绩打分项中要求投标人在****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管理过(含在管)类似公共场所项目(指公园、广场、景区物业)业绩的,每一项业绩的,每一项业绩得*分,请问市容管理服务项目为何物业项目业绩可以作为打分项?请予以删除。 答:类似公共场所项目(指公园、广场、景区物业)业绩,完全符合本次项目类型招标,不存在偏向性,本次招标并非限于滁州本地企业,本项目是通过公共招标平台面向全国进行公开招标并不存在任何倾向性,排他性。按原规定执行。 *、招标文件第**页财务状况打分项规定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上一年度获得地市级及以上税务管理部门评为“A级纳税信用等级”的得*分,连续三年被评为A级的得*分。根据《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的公告,纳税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根据文件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年的本年度不能评为A级;此项打分条款的设置,实质上限制了投标人的经营期限,各投标人经营期限满五年以上才有可能得满分。此项打分条款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请将此项打分条款删除。 答:****年*月**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年**月*日起,《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发布,(国税发〔****〕**号)同时废止。****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提出,新增M级。《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号)中未见取消纳税信用的决定。由此可见纳税信用并未取消,而且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发布评价标准。按原规定执行。 招标单位:南谯区腰铺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附件:答疑文件.docx答疑扫描件.rar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