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安子长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同意子长县慈善医院增加床位的预公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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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人民群众: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及《延安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年)》等法律法规,结合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医疗机构增加住院床位的函》(子政卫健函〔****〕**号)意见,由子长慈善医院申请,经我局依法审查,现拟同意子长慈善医院增加床位,敬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本公告有效期五个工作日。监督电话:****-*******,***********。群众来访地址:子长县政务大厅二楼。 子长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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