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朝阳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十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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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七届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长华,副主任律山、张龙门、刘浩然出席会议。副市长石万田,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朝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依法列席,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和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办室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加大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做到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环保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不留后路,顶格处罚,确保环境整治取得最大成效。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和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推进《监察法》的贯彻实施。要把握要义内涵。结合工作实际,深刻把握《监察法》的核心要义和内涵要求。要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学习宣传,推动监察法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使监察法真正深入人心。要严格依法履职。聚焦重大项目建设、“***工程”、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努力锻造适应新时代新任务的过硬作风,持续建设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凝聚起建设法治凌源的强大正能量。 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市****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及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市监察委关于(监察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关于凌源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关于解决凌源兴隆大家庭项目建设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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